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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注册公司

  • 会计资讯 2017年成都注册分公司不得不知道的条件
  • 新闻来源: 阅读:51 发布时间: 2017-08-17

成都注册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什么条件?

1、名称应当符合规定: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;如XXXX公司成都分公司;
2、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够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;并分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到特殊行业,也是需要办理相应资质许可证书;
3、有合法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与相应经营设备;提醒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;
4、分公司申请设立;分公司的经营注册资金由总公司提供,并是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。

分公司的名称需要预先核准吗?

企业设立的分公司的名称同样需预先核准,分公司虽然没有法人资格,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,但是同样需要核名设立登记办理营业执照。注册分公司需要准备哪些资料?

1、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;
2、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总公司《企业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
3、经营注册地址使用证明:提供房产证、租赁合同等相应文件;
4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;
5、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明;
6、办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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