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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注册公司

  • 会计资讯 新公司“注册资本”需要注意什么问题
  • 新闻来源: 阅读:0 发布时间: 2018-12-12

  注册资本,是很多创业者在准备创业的时候,遇到的第一个名词。注册资本已经由“实缴登记制”调整为“认缴登记制”了。下面就随成都工商代办小编一起来看看新公司“注册资本”要注意哪些问题。

  调整为认缴制,也包含也下面三个信息:

  一:注册资本的实缴已经没有期限承诺的限制。

  二:注册资本已经没有认缴低限额,也就是说理论上“一元公司”可以存在,高也没有限制。

  三:股东实际缴存的注册资本,也就是会计上的“实收资本”,不再是工商登记事项,也不再需要《验资报告》。

  这三点看起来注册公司的限度被放宽了,但下面几个问题还是要注意的。

  一、注册资本不能随意夸大。

  改为认缴,注册资本可以不用一下子到位,注册资本可以想写多大就写多大。但事实上,注册资本填写过高,可能会招来很多麻烦事。

  注册资本是法律上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承诺,当公司资产不能够清偿公司债务时,股东有义务按注册资本去清偿剩余债务。如果你的资产只有100万,但是注册资本填了1000万,那你想办法补上那900万吧。

  二、注册资本中设置不切实际价值的非货币资产出资

  有些创业者在注册资本中用自己持有的软件著作权、专利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,再通过加大资产评估值占了较大比例的股份。

  实际上,从税法角度看,这种投资行为是个人转让非货币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,应按照“财产转让所得”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
  即使缴税出资完成了,这些非货币资产入账后就变成了公司资产,但还要分期折旧摊销,变成了公司的成本费用,增加了公司会计报表盈利的负担。

  针对上述问题及其潜在的风险,小编建议大家可以按照下面几点来做。

  一,注册资本登记时要量力而行,结合自己的当期资金能力或可预期资金能力,为未来的资本运作和经营运行降低压力。如果高了,且实缴出资承诺预期无法完成,那就需要尽快做减资处理。

  二,公司章程约定中尽可能采用货币资金的出资方式。在公司注册资本没有完全到位前,任何一笔股东个人资金进入公司都要在汇款时注明投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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