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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注册公司

  • 会计资讯 小规模纳税人要做账务处理吗?
  • 新闻来源: 阅读:0 发布时间: 2018-12-24


  开公司不论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,按照征管法规定,都得建账;如果不建账,财务核算不健全,税局会按征管法核定应纳税额。下面成都代理记账公司小编为大家讲讲: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) 第十九条规定,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,根据合法、有效凭证记账,进行核算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)第三十五条规定,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:

  (一)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;

  (二)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;

  (三)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;

  (四)虽设置账簿,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、收入凭证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,难以查账的;

  (五)发生纳税义务,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,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,逾期仍不申报的;

  (六)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,又无正当理由的。

  因此,纳税人应设置帐簿,如果财务核算不健全,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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